世界周刊2011年7月3日李律师手记 电子核审劳工纸系统(PERM)的处理

- 李亚伦律师 1

2005年3月28日起,美国劳工部(DOL)制定了电子核审劳工纸系统(PERM),这是自该日后申请劳工纸的唯一途径。 PERM劳工纸系统不同于以往的方法,因为它比先前的系统更复杂。70年代至90年代是我们所谓的传统招聘期(Traditional Recruitment-TR)。这个过程要填写并递交劳工ETA750A和B表,在接到当地劳工部通知后,透过一般的广告方式,张贴通知并在州政府张贴工作单,进行有限的招聘工作。此劳工纸程序开始几年后,劳工部于1997年把它改为预先招聘方式(Reduction in Recruitment-RIR),此招聘的张贴和广告要在递交案件前作好,然后再由雇主要求减少进一步的招聘工作。预先招聘方式开始实行五年后,劳工部又开始考虑以自动化的程序来减少处理时间的方式,这就是现行的电子核审劳工纸系统。目前若案件通过初步检查,PERM所需时间的长短可被大众接受。案件的初步审核,劳工部目前要花两个月的时间;要求补材料的稽查案件,大约要十六个月的时间;要求重新考虑的案件要一年八个月,若政府机关承诺他们办错了案子则不用等。

电子核审劳工纸系统的过程需要雇主,律师和申请人相互配合。所有劳工纸的申请都必须先上网向劳工部的全国现行工资中心递交9141表,要求确认现行工资,确认结果必须连同劳工纸系统9089申请表一起递交。这两种表格可在劳工部http://icert.doleta.gov 网站的 iCert 处找到。在要求确认现行工资前,精通劳工纸处理程序的律师们应该已经知道工资大概是多少。如果雇主认为工资仅在5万美元左右,但现行工资却达 10万美元,则没有必要确认工资。我们来举个例子。C附表是劳工部提供给大众用来计算职业受雇统计系统(OES)中要用工资的一个计算表格。表中每一步的要求会使工资升一级。我们以纽约计算机程序员来作例子。从职业受雇统计系统的网上工资库- 网站“flcdatacenter.com”得知,一级工资(初级)是50,752美元。二级工资的年薪是65,582美元,三级年薪是80,392美元,四级为95,222美元。从数据中心的规格显示,教育程度和培训的代码是针对大学本科学历和2年工作经验但不多于4年的工作经验。此附表一开始就给一级,这样,如果雇主只愿意支付5万美元左右,则不用再加其他条件。这需求也用于雇主对职位的正常需求。如职位需要两年的工作经验,附表的第二步骤就不会增加一分。若仅为学士学位教育程度,那么第三步骤不加分。第四步骤若不需特殊技能,第五步骤不用执照或证书,第六步骤上不付监督职责,那么总数只有一分,故应该是一级工资。

让我再提出与签证配额表和职位需求有关的一件事。每个申请劳工纸的人都宁愿申请第二职业类别而非第三类别。但仅因你拥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加五年的工作经验,并不意味著你可以自动的符合第二类别。那要取决于雇主对该职位的需求,以及劳工部是否认为雇主的要求实际可行。当然,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客户会比较喜欢第二职业类别。但若很明显的客户条件不太好,那就应该申请第三类别。

在递交劳工纸9089申请表前,雇主还必须进行招聘(如果在递件前180天还未招聘),并保存招聘及应征结果的记录。专业职位(通常最少要有一个学士学位),需要至少完成六种招聘步骤的程序,非专业职位需要三或四种。

招聘程序必须在递件申请前30天但不超过 180天内完成。专业人员案件唯一的例外情况是允许三个额外招聘步骤的其中一项在30天内完成。雇主必须先在州劳工办公室(SWA)公布工作单,并在雇用地区发行量多的报纸刊登二个星期日的广告,在公司内部张贴广告十个营业日,如果有公司内部有媒体,并是雇主正常招聘的程序,则要在内部媒体张贴职位通知单。对专业职位,雇主必须至少进行三项额外招聘步骤。劳工部给予下列十种额外招聘方式的选择:

一 网路广告
二 公司网站
三 鼓励公司雇员聘请或介绍朋友或同业来公司工作的政策或程序,像介绍奖金等。
包括有关政策文件以及有关工作机会内部宣传的复印件, 如张贴,时事通讯,电邮,
内部互联网,及其他等等
四 通过征才公司招聘
五 工作博览会
六 收音机及电视广告
七 与工作机会有关的当地及外族报纸
八 交易或专业机构
九 大学校园招聘
十 在大学校园工作办公室张贴工作机会

雇主还应该清楚地表明应征面试的人是谁,及何人有权签署申请表。

根据PERM雇主可任意以邮寄或上网方式递交9089申请表。网上申请的优势在于判决较快,并可上网查询案件处理状况,及减少填错表格的机会。我们鼓励大众采用上网递件方式。

自2007年7月16日起劳工部规定,雇员申请永久居留身分有关的劳工纸申请费和杂费只能由雇主一方面负担。

假设你已经通过PERM的处理过程并获得劳工纸,下一步即为职业移民申请(I-140)。雇主必须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核实,看移民局希望外籍人士申请那一个优先类别,申请人对该职位的资格,还有公司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劳工纸指定的薪水。 (雇主必须递交财务足够的证明,通常的形式为公司的报税表)。

I-140批准后,受益人可以在美国递交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的文件(I-485表)(或者此表同时与 I-140一起递交)。受益人也可以向领事馆递交移民签证的申请。

 

 

1本文作者有30年以上的移民法经验,律师事务所设在纽约市。Martindale-Hubbell Law Dictionary 律师指南中给予AV全美最卓越律师等级的评价,这是一个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标准上均属最高的荣誉。于1977年在克利夫兰-马歇尔法学院得到最佳法律写作的 Sidney A. Levine奖,并在许多族裔报纸投稿刊登移民专栏,如世界日报,星岛日报,巴基斯坦之声,Muhasha 和 OCS日文报。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专家的身份出庭作证,并在1985年因保护人权受到台湾政府的表扬。他的文章" 布希总统临时工人计画与相关待审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2004年年会上的头条文章,还有他以从未被任何法庭裁决过的法律问题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以‘首地国际公司对抗移民局”胜诉,并成功地挑战移民局40多年来根据模糊的标准撤销已经批准的移民签证申请的政策。李亚伦律师在各类报纸和杂志上所发表关于移民法律的文章多达1,100篇以上。李亚伦律师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在下列各处都有成功的诉讼案件,如联邦法庭,移民上诉局,上诉审核处,外籍人士劳工证明上诉委员会,前移民局地区专员等。李律师于1977年成为俄亥俄州律师业一员,1982年加入纽约律师业,之后又进一步的成为受理纽约南、东、西区地区法庭及第二巡回上诉法庭案件的登记律师。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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